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拆除固定裝置并改為運輸用途,免稅條件消失,則應按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計稅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計稅價格征稅,
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該單位應納車輛購置稅=180000×(1-2×10%)×10%=14400(元)。
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
該單位應納車輛購置稅=180000×(1-2×10%)×10%=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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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與冰淇淋: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拆除固定裝置并改為運輸用途,免稅條件消失,則應按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計稅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計稅價格征稅,使用年限取整計算,不滿一年的不計算在內。該單位應納車輛購置稅=180000×(1-2×10%)×10%=14400(元)。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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