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準則,企業發生的籌建費用在發生時就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也就是直接減少了當年的會計利潤。
而根據稅法規定,這些籌建費用不能在發生當期全額扣除。通常需要在開始經營后的不短于3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扣除。
這種"會計上先扣,稅法上后扣"的情況,導致在費用發生的當年,會計利潤比稅法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要小。
而根據稅法規定,這些籌建費用不能在發生當期全額扣除。通常需要在開始經營后的不短于3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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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懂得夜的黑:加油加油加油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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