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1)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確有理由的;(3)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機關認為需要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執行。對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當事人確無能力履行,中止執行滿3年未恢復執行的,行政機關不再執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執行:(1)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無財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受人的;(3)執行標的滅失的;(4)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的;(5)行政機關認為需要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53
首贊
(0/1000)
評論
徐氏宗祠:加油加油加油
2025-10-27
評論
首贊
Zz:加油加油加油
2025-10-26
評論
首贊
小劉666:加油加油加油上岸上岸上岸
2025-10-26
評論
首贊
炙熱的黑夜:加油加油加油!
2025-10-26
評論
首贊
家里: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2025-10-26
評論
首贊
加載更多
推薦帖子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