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電子煙生產企業向批發企業丁銷售電子煙應繳納的消費稅=600×36%=216(萬元);批發企業丁應繳納的消費稅=500×11%=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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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與冰淇淋:電子煙:比例稅率,生產進口環節:36%,批發環節:11%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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