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扣除的利息費用=500×6%×10÷12=25(萬元)。利息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8-25=3(萬元)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扣除。

1
首贊
(0/1000)
評論
aixun:加油加油加油
2025-09-05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