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考核行政許可實施的期限規定。《行政許可法》規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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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彬媽媽:加油加油加油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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