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的職責有:①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②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選項A當選);③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④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選項D當選);⑤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⑥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⑦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選項E當選);⑧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⑨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34
1
等1人點贊
(0/1000)
評論
蓮兒:加油加油加油
2024-11-27
評論
首贊
時光不負有心人:加油加油加油
2024-11-26
評論
首贊
明天晴天:加油加油加油
2024-11-26
評論
首贊
徐氏宗祠:加油加油加油!
2024-11-25
評論
首贊
嘟嘟寶貝:加油加油加油
2024-11-21
評論
首贊
加載更多

稅務師考試交流圈
稅務師考試交流,一起努力學習!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