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業:2個以上普通合伙人(無上限)
有限合伙企業:2個以上50以下合伙人(至少有1個普人,一個有人)
有限合伙企業:2個以上50以下合伙人(至少有1個普人,一個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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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4班張紅麗:1、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人解散,僅剩普人轉為普通合伙企業2、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司公司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律師協會)→_→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因為性質特殊,無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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