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超出了甲給的8000元的承諾,屬于超越代理權,就是無權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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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娜:越權代理效力是待定的。甲有權決定是否追認。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本案中乙丙都不是善意相對人,所有無權撤銷。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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