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業應代收代繳消費稅=[(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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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世界:請問乘以1-10%是什么意思
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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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動次打次學起來
籌建期間→計入管理費用
學習打卡咯
打卡打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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