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有一個債券和權益工具的投資組合,正式的書面投資和風險管理規定要求該組合中權益工具所占的價值比重應限定在投資組合總價值的25%至40%之間;甲公司授權相關投資管理部門根據這一比例規定,購買或出售債券和權益工具以平衡該投資組合。如果該投資組合的管理部門被授權購買和出售金融資產以平衡投資組合中的風險,而不存在交易意圖,且以往也沒有為短期獲利進行交易的說法。該組合中的債券和權益工具應分類為( )。
1
30
等30人點贊
(0/1000)
評論
豪爽的白貓:講了和沒講一樣…
2023-06-28
評論
首贊
推薦帖子

中級考試交流圈
中級考試學習交流,打卡,報團學習~
加入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