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家機關與某電腦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某品牌電腦20臺(每臺1萬元,總價值20萬元)的政府采購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國家機關需追加5臺同品牌的電腦,價值5萬元。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該國家機關與該電腦公司協商簽訂了書面的補充合同,并將補充合同副本在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財政部門認為該補充合同無效。該財政部門的觀點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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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沙沙13292972739:正確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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