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文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4-05-20 15:53

年末時,“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理論上不應該有余額。 
 
具體來說,對于“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處理,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借方余額:如果年末該科目呈現借方余額,說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轉讓產生了損失,且這部分損失不能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進行抵減。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將借方余額轉出,通常會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并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方余額:如果呈現貸方余額,則表示有應繳稅額,需要將該稅額轉入銷項稅額科目中進行正常的稅務申報和繳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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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科目配置是正確的,但是可能會存在其他不同的記賬方式。比如,當有增值稅減免時,第一貸方可以直接通過“其他收益”來記賬,而不是通過“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來記賬。
2023-03-27 10:29:26
你好,你的具體問題是什么這里
2024-03-18 11:06:41
您好,上邊那個賬務處理,是企業準則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業,都是用下邊你說的這個簡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2022-09-15 16:16:24
同學,你好,理解是對的
2022-06-04 1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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