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1:我收取客戶服務費用是12萬搞活動用(12萬是含稅價,其中不含稅價款116504.85,3%的簡易計稅稅金3495.15) 方法2:如果我按6%服務費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2萬含稅價格,其中6792.45銷項稅,不含稅價款123207.55 活動場地方提供食宿,收取我9萬6(12萬的80%)或者8萬4(12萬的70%)的成本幫我搞活動小規模企業最多代開1%稅率的進項發票 請問如果是給供應商9萬6,方法1和方法2我分別稅金 費用出去支出多少? 如果我給供應商8萬4,法1和方法2我分別總共稅金 費用出去多少? 利潤所得稅簡易計稅都要算

變參變量變焦變形金剛
于2023-11-24 10:06 發布 ??380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3-11-24 10:11
同學你好
方法1的計算如下:
1.收取客戶服務費用12萬,其中含稅價為12萬,不含稅價款為116504.85元,稅金為3495.15元。
2.活動場地方提供食宿,收取9萬6(12萬的80%)的成本。
3.利潤為:12萬 - 9萬6 = 24000元。
4.利潤所得稅為:24000元 × 25% = 6000元。
5.簡易計稅稅金為:3495.15元。
6.總費用支出為:9萬6 + 3495.15元 = 99495.15元。
7.總稅金支出為:6000元 + 3495.15元 = 9495.15元。
方法2的計算如下:
1.收取客戶服務費用12萬,其中含稅價為12萬,銷項稅為6792.45元,不含稅價款為123207.55元。
2.活動場地方提供食宿,收取8萬4(12萬的70%)的成本。
3.利潤為:12萬 - 8萬4 = 36000元。
4.利潤所得稅為:36000元 × 25% = 9000元。
5.進項發票稅率為1%,可抵扣稅金為:8萬4 × 1% = 840元。
6.簡易計稅稅金為:3495.15元。
7.總費用支出為:8萬4 + 3495.15元 = 87995.15元。
8.總稅金支出為:9000元 + 840元 + 3495.15元 = 13335.15元。
根據上述計算結果,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如果給供應商9萬6:
方法1的稅金和費用總支出為99495.15元,利潤為6000元。
方法2的稅金和費用總支出為87995.15元,利潤為-840元(因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金為840元)。
如果給供應商8萬4:
方法1的稅金和費用總支出為99495.15元,利潤為-3495.15元(因為簡易計稅稅金為3495.15元)。
方法2的稅金和費用總支出為87995.15元,利潤為-3495.15元(因為簡易計稅稅金為349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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