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9年1月1日動工興建一棟廠房,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建造,每半年支付一次進度款。于2×20年6月30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發生的資產支出具體為:2×19年1月1日支出1500萬元,2×19年7月1日支出500萬元,2×20年1月1日支出500萬元。甲公司為建造此項辦公樓于2X19年1月1日專門按面值發行公司債券
2000萬元,期限為5年,年利率為8%,按年于毎年年末支付利息。向 A 銀行借入一筆一般長期借款5000萬元,期限為2×18年5月1日至2X22年5月1日,年利率為6%,按年支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