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齊惠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3-03-02 11:48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發票開具應當按照其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登記的住所形式進行,如果公司已經遷址,5月18日供貨商開來的發票地址寫的是原地址,則無法使用,這樣的發票應當退回供貨商,由供貨商重新開具新的發票,地址應改成遷址后的新地址。 
 
拓展知識:發票開具有嚴格的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照其在稅務機關登記的住所信息開具發票,一旦發生變更,需要及時更新登記,以免影響發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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