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齊惠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3-02-20 11:56

抵扣進項稅和應交稅費之間的結轉規則具體如下: 
 
一、直接結轉 
 
直接結轉是指,企業在當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時,可直接從本期進項稅額中抵扣當期應交稅費。如當期經營收入為10萬元,進項稅額為2萬元,當期應交稅費為1.6萬元,可將2萬元進項稅額中的1.6萬元直接抵扣當期應交的1.6萬元稅費,抵扣后剩余400元(2萬-1.6萬)作為未交稅費暫存賬戶,以備后期核定使用。 
 
二、間接結轉 
 
間接結轉是指,企業在當期收入中,存在部分稅前扣除項目(如售后收入,社保費),且進項稅額多余當期應交稅費時,可將本期進項稅額中多余的部分,間接抵扣【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中的一般項目(如本期銷售不動產、非限定性勞務及其他收入等)。如當期經營收入為10萬元,其中存在售后收入1萬元,其他收入9萬元,進項稅額為2萬元,當期應交稅費為1.6萬元,則可將2萬元進項稅額中的1.6萬元抵扣當期1.6萬元應交稅費,剩余400元結轉至本期其他收入項目中,其他收入增加400元,減少400元應交稅費,其他收入所得應稅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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