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2022-10-10 15:38

不需要繳納0申報的

愛你是我的專屬 追問

2022-10-10 15:41

老師,有什么文件支持嗎?

郭老師 解答

2022-10-10 15:5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因此如果建筑企業施工活動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則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

郭老師 解答

2022-10-10 15:52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當日。

(二)納稅地點:建筑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的納稅地點即為工程項目所在地。跨區多項目的分別在項目所在地申報;跨地市的外來建安企業先做“跨區域項目登記”后在項目所在地申報。

(三)納稅期限:建筑施工揚塵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按季申報的,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按次申報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納稅申報。

郭老師 解答

2022-10-10 15:52

建筑施工揚塵大氣污染物月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月應納稅額=月排放量÷一般性粉塵污染當量值×具體適用稅額
月排放量=(揚塵產生量系數-揚塵排放量削減系數)×月建筑面積(施工面積、拆遷面積)


沒有排放就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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