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海棠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2-03-24 17:30
同學
你好,
可以參考下面的政策。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0號公告,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實行“六稅兩費”減征50%優惠政策。
2.公告所稱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
3.小微企業判定標準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什么情況下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呢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已經辦理了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果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2022年1-6月份可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即使2022年1-6月份資產、從業人數不符合規定也可繼續享受。反之,2020年企業所得稅匯算結果不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2022年1-6月不可以享受。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5月底前辦理了2021年匯算清繳,結果符合小微企業,則2022年7-12月(及2023年1-6月)可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結果不符合小微企業的,不能享受。
(3)以此類推,2023年5月前辦理2022年匯算清繳及2024年5月前辦理2023年匯算清繳對照可否享受。
5.對于新設立一般納稅人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
(1)對于新設立一般納稅人自設立日到首次辦理匯算清繳申報當月,屬于按期申報的,只要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符合規定都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屬于按次申報的,按設立時從業人數、資產符合條件的,自設立日到首次辦理匯算申報當日都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
(2)對于新設立一般納稅人首次辦理匯算清繳結果,是小微企業的可繼續享受。不是小微企業的,屬于按期申報的,自辦理首次匯算清繳次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不得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政策;屬于按次申報的自辦理首次匯算清繳當日到次年6月30日不得享受。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