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單位,那么,股息紅利是不是作為法人單位的投資收益,并入企業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 你好,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確
合伙企業持股取得的股息紅利,不并入合伙企業的收入,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正確的嗎?
答: 您好,沒錯,這個是正確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投資股東取得投資收益的分紅,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得投資收益的分紅所得實施稅收征收管理辦法,取得投資收益的分紅所得,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按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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