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1-06-25 15:48

你好
權益性交易可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企業與所有者之間的交易,如企業發行股票取得發行收入、企業向投資者分配股利減少凈資產等;

第二類是所有者與所有者之間的交易。按照權益性交易的基本原則,企業與所有者之間的交易,不得確認損益,而應該直接計入權益(應理解為計入資本公積)。

權益性交易,按照一般會計理論,權益性交易與損益性交易相對應,權益性交易不得確認損益,而損益性交易須確認損益。正確區分權益性交易與損益性交易,對于正確確認與計量經營業績至為重要。

但我們注意到,“權益性交易”這一術語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從未出現,60號函首次提出這一概念是我國會計標準建設一個新的發展。遺憾的是,60號函并未規范權益性交易這一概念的定義。

上傳圖片 ?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舉報
    取消
    確定
    請完成實名認證

    應網絡實名制要求,完成實名認證后才可以發表文章視頻等內容,以保護賬號安全。 (點擊去認證)

    取消
    確定
    加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