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思頓喬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2021-01-20 21:44

您好,是的,需要執行

甜美的芹菜 追問

2021-01-20 21:51

哪要調整那幾個科目,怎么調整,你哪里有科目表嗎?

思頓喬老師 解答

2021-01-20 21:56

您可以看圖片,謝謝

思頓喬老師 解答

2021-01-20 21:58

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 取代了《會計準則15——建筑合同》在建筑合同中的收入確認和成本處理規定。根據財政部的要求,新收入準則或者 財會〔2017〕22號,對于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基于此規定,全國的建筑企業必須在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財會〔2017〕22號),而《企業會計準則15——建筑合同》將于2021年1月1日停止執行!這將對建筑企業的會計核算產生重要而深刻的影響。

一、新收入準則下建筑合同的會計核算及案例分析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1、“工程施工” 科目被“合同履約成本” 科目所替代,“合同履約成本”,記錄工程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原材料、職工薪酬費;實際確認成本時,轉入主營業務成本。為方便核算,建筑業企業可在后者下設 “合同履約成本——工程施工”明細科目。

2、“工程結算” 科目被“合同結算—價款結算” 科目所替代,貸方發生額表示已經完成且被發包方認可的工程量。“合同結算——收入結算”,記錄按實際履約進度應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一般是借方金額;“合同結算——價款結算”,記錄當期客戶實際結算的價款,一般情況下對于跨期合同,客戶會多結算一部分價款,反映在貸方

3、“存貨跌價準備” 被“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 所替代。

4、根據履約進度確認收入和成本時,分別自“合同結算—收入結轉”科目借方和“合同履約成本” 科目貸方結轉。這一點與原建造合同準則下“工程施工” 和“工程結算” 科目項目完工前一直不結轉是完全不同的。

5、“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科目取消,相應內容直接進入利潤表。

6、發包方支付的預付款項,不再通過“預收賬款” 科目核算,一律計入“合同負債” 科目。

(二)新增會計科目的核算

1、“合同資產”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企業在客戶實際支付合同對價或在該對價到期應付之前,已經向客戶轉讓了商品的,應當按因已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或“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務收入”等科目;企業取得無條件收款權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科目核算的根本區別

“應收賬款”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而“合同資產”并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而是一種有條件的收款權利,該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力除了時間流逝之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如履約義務執行情況等。因此,

從收取款項的確定性來講,“合同資產”要弱于“應收賬款”。僅僅隨著時間流逝即可收款的是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只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了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其他的風險,比如履約風險等。

基于以上分析,兩者的根本區別是:企業擁有的、無條件(即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向客戶收取對價的權利應當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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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默認是用會計準則的
2023-10-15 12:23:34
你好,都可以的,這個沒有一定說必須要用哪一種。
2024-01-09 11:47:00
你好,選擇2013小企業會計準則
2022-03-01 10:54:12
建筑行業分公司獨立核算采用企業會計準則
2020-06-15 16:56:31
同學您好,一般是默認,可以手工修改的
2022-04-02 2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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