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劉之寒老師

職稱稅務師

2020-06-24 12:03

1、2018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7374383.21+120000-90000+100000+30000+44000+1200000-(122088000+120000)*0.5%-1503021.62-1658200.21-19000+50000-206500+377542.83+(1015000-964320)+120000=15378844.21; 
2、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15378844.21*25%=3844711.05; 
3、2018年度應補(退)所得稅額=3844711.05-1826581.38=20181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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