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稅相關問題1:2021年12月入職,次年1月份發工資,2月份申報個稅,個稅申報時,累計減除費用是5000還是10000呢?問題二:員工1月入職,2月發工資,3月申報個稅,累計減除費用是10000嗎?
答: 你好,第一個,5000 第二個10000
老師,我1-2月沒發工資,也沒申報個稅。3月份才發,我是不是4月份申報個稅?那我的減除費用是3個月還是一個月的?
答: 同學你好 這個是三個月的 累計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比如現在是2025年十一月份,工資是次月2025年12月發放,個稅申報期是2026年1月,在這一個假設前提下,為了不擠占2026年個稅的減除費用額度,那已計提的2025年12月份的工資數額,該如何填寫在2026年1月份的個稅申報期里面呢?請老師詳細的講解一下!12月份的工資和十一月份的工資合并計入到申報期1月份,填寫的都是應發工資數,那對應的12月份的社保部分該如何填寫呢?
答: 1月把11和12月的社保還是合計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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