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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公司去年7-11月份為籌建期,12月開業。假設籌建期的業務招待費是50萬,營業期的業務招待費是10萬。然后12月營業收入是200萬。那匯算清繳時,業務招待費該如何扣除?
老師,公司在籌建期的費用,是不是如果沒做到開辦費,到時候那個業務招待費那些的費用還是要按實際的60%來算呢?還是說只要在籌建期都不受比例的限制,
不是規定:關于籌辦期業務招待費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那這個分錄是不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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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15271081137 追問
2026-04-18 13:48
劉艷紅老師 解答
2026-04-18 13:49